CM15 / CM01 / 小米寄售业务
不改变现有SAP业务流程,通过月度报表统计应计入CM15的小米销售数量与金额。
01 / 业务背景
02 / 需求定位
不通过633寄售结算倒推自动生成CM15→CM01单据,不改变当前补货、寄售、结算流程。
以633寄售结算为实销来源,按照双方认可的规则计算应计入CM15的数量和金额。
03 / 方案总览
这是小米已经卖给终端客户后,CM01与小米结算的数量。正向销售扣减退货/冲销后,得到本月净633。
除CM15转储外,CM01其他入库先作为可抵扣池。业务上可理解为:先用非CM15来源数量覆盖小米销售。
如果非CM15来源可抵扣数量不够覆盖本月633寄售结算,剩余部分就统计为应计入CM15的小米销售数量。
当前月可提前试算;月结完成并确认后,保存当月结果,作为后续查询和对账的稳定版本。
04 / 取数来源
取CM01→小米633寄售结算;正向销售扣减退货/冲销,作为本月净633数量。
除CM15转储外,CM01其他入库来源先作为抵扣池。
取CM15→CM01的ZSTO等转储/销售数据,用于校验CM15供货和数量上限。
应计入CM15的金额按确认价格计算,价格来源需财务最终确认。
05 / 核心计算逻辑
x 不是单据号,也不是固定库存。它表示:非CM15来源累计入库数量,扣减截至上月的历史633寄售结算数量后,本月还能用于抵扣633寄售结算的数量。
x = 非CM15来源累计入库数量(截至n月末) - 小米633寄售结算历史累计数量(截至n-1月末)
本月抵扣数量 = min( max(x,0), Q(n) )
应计入CM15销售数量 = Q(n) - 本月抵扣数量
06 / 计算示例
非CM15来源可抵扣数量已经没有了,历史633寄售结算数量已经把它用完。
非CM15来源可抵扣数量足够覆盖5月633寄售结算数量80。
非CM15来源可抵扣数量只能覆盖一部分,比如 x = 数量30。
07 / 月度定稿
当前月业务单据还在新增、冲销或调整。报表可以提前查看趋势,但数字会随单据变化,不作为最终确认结果。
月结完成后,由业务或财务确认当月结果,系统保存计算过程和最终数量金额,形成稳定版本。
历史月份优先读取已定稿结果,避免每次从历史第一笔重算,也避免已确认结果反复变化。
08 / 跨月冲销
1月某笔入库或633寄售结算已经参与1月定稿;2月发生冲销,且冲销过账在2月。
1月定稿不变,2月体现负数调整。
如果冲销回改原月份,需要重开定稿并联动重算后续月份。
09 / 需要用户确认
10 / 结论